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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

日期:2017-01-24 16:29 来源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潘家园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

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,依据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职能。其主要职责是: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、命令和指示;研究决定地区城市管理、社区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;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,发展社区服务设施,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;检查和监督对违法建筑、违法占用道路、无照摊群、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为;负责地区环境整治、社会综合治理、流动人口管理、计划生育、劳动保障、人民调解、征兵拥军等。
    按照朝阳区人民政府核定的街道办事处编制设置和组织构架的规定,潘家园街道办事处内设工委办公室、行政办公室、组织科、宣传科、武装部、监察科、民政科、劳动科、财政科、安全生产监察科、城市建设管理科、司法所、社区建设办公室、计划生育办公室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职能科室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    潘家园部门行政编制119人,实际112人;事业编制14人,实际12人;聘用人员276人。
    离退休人员67人,其中:离休0人,退休67人。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    以“疏解整治促提升”十大专项行动为突破口,全力推动疏功能减人口。加快推进市场疏解转型,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,实现动态清零。开展集中整治,有效遏制占道经营违法行为。加大执法排查力度,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。坚决清理散租住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空间,集中整治用于经营性集体宿舍、旅馆等人员居住的地下空间。按照应清尽清的原则,继续清理普通地下室。加强管理和服务,确保财政税收稳定增长。坚持做好重点企业服务,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的走访调研,促进企业稳定发展。完善街道养老公寓服务功能,扩大入住养老人数,提升养老服务水平。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,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个性化居家服务。完善地区社会服务保障体系,加快地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,提升为民服务水平。完善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服务功能,改进服务模式,提升社会服务保障水平。做好劳动、民政、残联、社会保障、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民生服务保障工作。加强法制宣传工作,做好七五普法工作,加强品牌和队伍建设。加大环境秩序整治力度,提升群众满意度。切实加强地区环境保护,研究创新工作机制,着力加强街面卫生保洁、小区垃圾分类管理、楼道堆物堆料清理等工作。加大地区环境秩序整治、规范工作力度,加强街面环境秩序监督执法,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和措施,对店外经营、游商、露天烧烤等形成整治的持续性高压态势。加快三网融合建设,完善二级闭环系统,增强一格统筹效果。深化社会建设和社会创新,提升社会动员水平。加强居民议事厅规范化建设,完善流动议事厅,探索网络议事厅。拓展一刻钟服务圈服务项目,为附近居民群众提供便利服务。发挥街道社会动员中心(社区教育中心)作用,充分利用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、朝阳区社会动员中心与街道社会动员中心同地办公、资源共享的优势,加快地区社会动员中心和社区教育中心建设,发挥教育、动员、服务、解决地区难题的作用。维护地区安全稳定,提升群众安全感。加强群防群治力量的整合调度,确保地区良好的治安环境秩序,密切专群结合,加强宣传教育,发挥情报信息员的作用,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,降低地区可防性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案率,提升群众的安全感。持续开展生产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食药安全、煤火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、城市运行安全等各方面安全大检查、大整改,确保地区安全稳定,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。深化区域化党建,进一步提升统筹引领地区发展水平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,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决策部署,确保令行禁止、政令畅通。深化聚合力工程,全面推广提升“一轴四网”区域化党建模式。健全党建责任体系,加强工作督导,全面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。健全党建分类推进体系,实施社会领域党建“提质工程”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“突破工程”、传统领域党建“活力工程”,推动社区党建创新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    2017年收入预算7239.6670万元,比2016年5708.7360万元增加1530.9310万元,增长26.82%。其中:财政拨款7239.6670万元,比2016年5708.7360万元增加1530.9310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6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6年持平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2730.67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37.72%,比2016年2313.25万元增加417.42万元,增长18.04%。
(一)项目支出预算4508.9970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62.28%,比2016年3395.4860万元增加1113.5110万元,增长32.79%。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    潘家园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单位包括3个所属单位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    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17.35万元,比2016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减少9.34万元。其中:
    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    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7年预算数3.54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    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预算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3.81万元,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.34万元。主要原因: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相关要求,加强公车管理,减少公车运维支出。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    2017年潘家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9.775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.075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8.7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.0万元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    2017年潘家园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1.716万元。
    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   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   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
附件:
1.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1表)


2.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(预算02表)

 
3.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(预算03表)

 
4.项目支出预算表(预算04表)


5.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(预算05表)


6.  部门预算收入表

7.  部门预算支出表

8. 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
9.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
10.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